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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恒达胜诉Jeep牧马人商标侵权案,意味

来源:吉普 时间:2024/8/3

密歇根州法院解决了马恒达汽车北美公司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后来称为Stellantis)之间关于马恒达Roxor越野车设计的长达数年的纠纷。菲亚特克莱斯勒曾在年声称Roxor的外观与“标志性吉普车设计”太相似,但年的更新为Roxor提供了更加独特的前端。

Roxor现已获法院批准销售,但在美国也不合法上路,因为它旨在用于农场和其他越野应用。

早在年,印度汽车制造商MahindraMahindra将其Roxor越野车带到了美国,旨在将其作为并排车和其他作业车辆的非上路替代品进行销售。但Roxor的老式设计(基于原版威利斯吉普车)引发了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FCA)的法律诉讼。据《汽车新闻》报道,现在,密歇根东区法院做出了有利于MahindraAutomotiveNorthAmerica的裁决,允许该公司继续销售年及更新版本的卡车。

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FiatChryslerAutomobiles)在年FCA与PSA集团合并后更名为Stellantis,该公司称Roxor是“几乎一模一样的标志性吉普车设计的复制品”,并于年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正式投诉。FCA抱怨“四四方方的车身形状,具有平坦的垂直侧面和后车身末端与引擎盖大致相同的高度”,并声称马恒达打算“渗透美国”市场并损害FCA的商誉和业务。”Mahindra进行了反击,要求密歇根法院阻止FCA的投诉,并声称两家公司已于年达成协议,Mahindra可以出售采用菲亚特批准的格栅设计的Roxor,该格栅设计与经典的七槽吉普车格栅有很大不同。马恒达还辩称,菲亚特克莱斯勒利用此案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并且Roxor一直被设计为越野车,这意味着它不会与吉普牧马人竞争。

年6月,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虽然Roxor没有侵犯菲亚特克莱斯勒的任何商标,但它确实侵犯了商业外观(一种在消费者眼中区分其来源的产品外观术语),并建议停止Roxor零部件的进口和销售。

Mahindra回应称,和款车型的外观更像吉普车,已不再生产,而款Roxor的新椭圆形格栅足以使这款越野车与众不同。同年晚些时候,ITC确认了Mahindra的主张,同意款Roxor并未侵犯吉普车的商业外观。

这导致FCA敦促法院实施“安全距离规则”,该规则要求Mahindra注册一个与被侵权商标充分不同的新的非侵权商标,帮助消费者明确这两种产品不相关。但密歇根法院7月19日的裁决驳回了FCA/Stellantis的请求,从而允许Mahindra继续生产和销售年后的Roxor。

Roxor由一个2.5升四缸柴油发动机提供动力,产生62马力和磅英尺的扭矩,并与五速手动变速箱相连接。在英寸长,罗克索是近20英寸短于一个新的双门牧马人。最高时速仅限于55英里每小时和马恒达索赔磅的牵引能力。不含目的地费用,起价为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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